• 湖南省园林绿化协会

关于开展园林城市绿化摄影摄像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07-15
  • 浏览次数:|  928次

各会员单位:

   为展现湖南省园林城市建设成果,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华诞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园林绿化摄影摄像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园林绿化是城镇建设的重要载体,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且具有景观营造、休闲游憩、文化传承、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多种功能,是服务百姓的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工程。湖南作为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故乡,毛主席提出了“大地园林化”的思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开展园林绿化摄影摄像作品征集活动,展示我省各地园林绿化建设成果,增强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激发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活动主题

   深入发掘我省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的文化内涵,展示园林绿化的生态美、环境美、设施美、景观美、人文美,展示城市园林绿地之美,让人切身感受到园林绿化建设给人民群众品质生活带来的新变化。

三、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主办单位

湖南省风景园林学会、湖南省园林绿化协会

四、活动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

五、征稿规则

(一)征集2018年以来的摄影摄像作品,所有选送作品必须取材于湖南省内的城镇园林绿化项目,可以是公园、社区绿化、绿道、滨水绿地等。

   摄影作品可以是航拍照、游览的正常视角拍摄照片,可以是单张照片,也可以是一组照片(同一个点位的不同时间拍摄或者同一个点位不同视角)。

   摄像作品可以是航拍视频、延时摄影视频,也可以是游览的正常视角拍摄的视频。相机、手机拍摄均可,可以是单个镜头片段,要求有较为丰富的内容变化,包括镜头运动,环境、光照变化,人物、动物运动等;也可以是一组镜头剪辑成的视频,剪辑成的视频要求主题清晰明确,拍摄对象围绕同一点位。

(二)投稿作品要求原创,画面清晰;照片大小在2M以上,长边为3000像素以上,JPG格式,未经特色处理;视频文件时长30秒以内,H.264编码的MP4格式,画幅16:9,分辨率1920x1080及以上,帧率不低于25帧/秒,画面不可作合成处理。(手机作品请备注)

(三)作品要求清晰真实,标注拍摄时间和具体位置,并附30字以内的作品说明。可将说明、拍摄时间、拍摄位置整理成word文稿,也可以直接作为文件名称。视频作品可将文字说明以片头片尾字幕形式封装进视频文件,但切勿在正式内容画面中加入字幕、水印等遮挡元素。

(四)所有图片摄影作品通过湖南省风景园林学会邮箱(HNSLA1@163.com)投稿,入选之后调取原文件,不按时提交原文件者或提交的原文件大小低于2M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投稿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摄像作品发送至邮箱HNSLA1@163.com,可通过云盘链接形式发送,邮件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六)征稿过程中,主办方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选,筛选出符合本次活动基本要求的入围作品,并以适当形式先期预热使用;征稿截止后,组织摄影、摄像和园林界专家进行评选,根据专家评分确定各奖项。

(七)入围的摄影作品与摄像作品,按照地方区域归类,经过后期包装,制作成视频,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湖南省风景园林学会网站、湖南省园林绿化协会网站等平台上(网站、公众号等)预热推广。

(八)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在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围作品、获奖作品(包括且不限于制作出版物、展览、制作CD、专题影视节目、旅游推介宣传、公众号、专题网站等),并不再另付稿酬。

(九)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本征稿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六、作品入选设置

(一)入选照片作品及稿酬:摄影一等奖28名、二等奖42名、三等奖98名,获奖者可以分别获得价值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

(二)入选摄像作品及稿酬:摄像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获奖者可以分别获得价值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


联系人:赵亚华

电话:0731-85710315

邮箱:HNSLA1@163.com

 

 

湖南省风景园林学会

湖南省园林绿化协会

2021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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