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湘建城〔2012〕140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园林局(处)、公用事业局,张家界林业局:
为加强对我省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促进园林绿化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城镇道路绿化建设导则(试行)》、《湖南省屋顶绿化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城市建设管理处(园林绿化管理处)。
附件: 1.《湖南省城镇道路绿化建设导则》(试行)
2.《湖南省屋顶绿化技术导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