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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调整 厅机关部分处室职能分工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04-24
  • 浏览次数:|  863次

湘建办〔2020〕2号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厅党组会议审定,现将厅机关部分处室(单位)职能或事项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

在原职能分工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牵头政策研究和拟定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五年发展规划(不含各行业专项规划)工作。

调减拟定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政策职能,不再承担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调减指导全厅信息化建设职能。

二、建筑管理处

在原有职能分工基础上,明确指导市县规模以上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职能。

三、城市建设处(园林绿化管理处)

在原有职能分工基础上,调减历史文化名城(含县城)和历史街区申报认定及保护监督工作职能。

四、村镇建设处

在原有职能分工基础上,调减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职能,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认定和保护监督工作职能。

五、勘察设计处

在原有职能分工基础上,调增拟定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政策职能,承担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调增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历史街区申报认定、保护规划编制及保护监督工作职能。

六、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在原有职能分工基础上,调增负责管理全厅各行业的技术研发、标准规范制定及发布工作职能。

调增指导全厅信息化建设职能。

七、计划财务处

在原有职能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年度投资计划统筹、牵头行业综合统计等职能。

不再承担厅机关财务管理事务性工作。

八、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调增承担厅机关财务管理事务性工作。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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