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园绿协〔2021〕18号
各市州园林绿化协(学)会、会员单位:
根据《湖南省园林绿化协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湘园绿协〔2020〕3号)和《关于开展湖南省2021年度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湘园绿协[2021]14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州园林绿化协会推荐,我协会于9月29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按照有关要求将对符合《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
程评选办法》规定的省内134个项目进行现场复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现场复查主要内容
(一)听取申报企业、使用单位等关于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养护及质量情况的介绍,并可适当听取当地公众意见;
(二)查阅工程有关资料;
(三)实地考查申报工程质量水平;
(四)现场交流反馈复查情况。
各参评单位项目复查结束,对现场复查专家工作情况进行反馈,填写《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复查专家征询意见表》(附件1 )提交协会秘书处。
二、复查任务
本年度现场复查分两组进行。
第一组
复查项目(共67个):怀化市(5个)→张家界市(2个)→常德市(9个)→益阳市(1个)→株洲市(16个)→娄底市(3个)→长沙市(31个);
第二组
复查项目(共67个):岳阳市(8个)→湘潭市(3个)→衡阳市(10个)→永州市(7个)→郴州市(8个)→长沙市(31个)。
三、复查组成员和职责
每组专家3人,组长1人、组员2人,协会联络员1人(专家人选待定,提前1天在湖南省园林绿化专家库随机抽取)。
组长:复查采取组长负责制,组长对复查组工作质量和申报工程评价意见负主要责任。负责安排组员复查工作任务,召开碰头会,完成每个考察项目的复查评分评价和意见反馈,并最终形成本组全部项目的复查报告。现场复查结束后对本组复查专家进行评价,填写评价表(附件2)。
成员:服从组长安排,对各项考察内容进行独立评价。配合组长完成意见反馈和复查报告。
联络员:负责与各市州园林绿化协会联系,做好衔接和后勤保障工作,并负有监督职责。
四、时间安排(10月16日-10月27日,12天)
10月15下午15:00,省园林绿化协会会议室集合,安排部署现场复查工作。10月16上午 8:30各组在指定地点集合,按分组线路开始现场复查。原则上长沙以外项目7天完成复查,长沙市内项目4天完成复查,最后1天各组完成复查结果、完善相关资料和准备复查报告。
各市州协会(常德市风景园林学会)负责现场复查线路安排、交通、接复查组和食宿。最后一个市负责把复查组送回长沙。每个市州复查结束后,由各市州协会填写《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复查反馈表》(附件3),提交协会秘书处。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协会于10月14日下班前,将协会联系人和复查项目线路安排报省协会秘书处。
(二)11月4日上午8:00前,各复查组组长将复查报告、项目现场复查评分表、项目现场复查分值统计表(从高往低排序)提交省协会秘书处。复查报告应当围绕“景观设计、施工管理、养护管理、典型示范、使用与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图文并茂的说明(PPT格式),详情参考附件模板。
六、纪律要求
(一)现场考查组专家工作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复查工作完成后专家组成员经组长同意可以离开,各组组长需参加后续的集中评审。在评审结果公示之前,不得泄露复查任何情况。联络员不参与项目评价工作。
(二)严格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纪律要求,坚持安排从简原则,不安排入住高档酒店、宾馆;禁止收受任何礼品、纪念品和现金等;不得组织与复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复查专家签订《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评奖活动专家承诺书》(附件4)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凡违反相关纪律、对申报企业取消项目评选资格,对复查专家取消评审资格,不得再进入湖南省园林绿化协会专家库,并通报其工作单位,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住建厅纪检监察组 0731-88950102
省协会:0731-82230577 、89670685
联系人: 刘勇 张玉琴
联系电话:0731-89670685 邮箱:962844811@qq.com
湖南省园林绿化协会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