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城〔2011〕6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处)、城市绿化办: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要求和湖南省“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标准,经各市州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预审申报,我厅组织专家考核,决定批准株洲市惠天然?山水国际等14个居民小区为“省级园林式小区”,浏阳市人民法院等57个单位为“省级园林式单位”。 希望获评的小区和单位再接再厉,巩固创建成果。各地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式单位创建力度,推动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2010年度“省级园林式小区”、“省级园林式单位”名单
附件:2010年度“省级园林式小区”、“省级园林式单位”名单.zip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一年一月十日